本网讯 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》下发后,广水市广大党员积极响应,踊跃交纳“特殊党费”支援四川抗震救灾。截至
5月
28日,广水市广大党员已交纳“特殊党费”
115610元。
个人一次交纳“特殊党费”
1000元以上的党员有
13人,分别是:广水市委书记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耀华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周静,市委副书记吴超明,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杨毓勇,市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杨甫权,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、院长王国顺,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夏双清,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黄剑平,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、工会主席蔡秀娟,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、内三科主任吴礼木,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外科主任、外一科主任周承斌,市第一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蔡艳华,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汤应忠。
个人一次交纳“特殊党费”
1000元以下的有:广水市武胜关镇全体党员共
40000元,市第一人民医院余江兵等
95名党员共
20800元,市卫生局左永新等
104名党员共
15370元,市文体局余银功等
81名党员共
7520元,市人口计划生育局蔡书清等
49名党员共
4950元,市农机局熊江水等
31名党员共
3450元,市益众高中吕兴国等
21名党员共
2900元,中储粮湖北广水直属库周军安等
16名党员共
1800元,市电信局刘杰等
13名党员共
1500元,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
2名党员共
1000元,市药品监督局徐以良等
10名党员共
1000元,市物资总公司王登全等
9名党员共
1000元,市审计局周德
朗
等
25名党员共
820元,市鑫源投资公司党员胡文江
500元。
交纳“特殊党费”是广大党员支援抗震救灾的具体行动,遵从自愿原则。市委组织部将以高度负责态度,认真做好“特殊党费”的代收工作。对党员自愿一次交纳
1000元以上“特殊党费”的,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全额上交中央组织部,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向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的党员开具“中央组织部《党费收据》”;对党员自愿一次交纳
1000元以下“特殊党费”的,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全额上交省委组织部,省委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向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的党员开具“省委组织部《党费收据》”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,在上交“特殊党费”的同时,要将党员姓名、工作单位及职务、联系方式、交纳金额等基本情况一并上报。
广水市个人交纳
1000元以上“特殊党费”党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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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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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及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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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额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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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耀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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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书记、人大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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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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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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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副书记、市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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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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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超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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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副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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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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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毓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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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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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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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甫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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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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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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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应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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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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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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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国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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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、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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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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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双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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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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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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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剑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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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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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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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秀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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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、工会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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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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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礼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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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、内三科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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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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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承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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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外科主任、外一科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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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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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艳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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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第一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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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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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通讯员:詹吉安 田一帆 编辑:宁慧艳 编审:胡春光)